Ernest To Go. 來人阿把這人帶走!
最近正在參與一個案子,過程中常會回頭翻以前拍照的影像,看看有沒有什麼新的點子可以用。剛剛翻到一張,少見的「自拍像」。當時拍得很匆忙,沒有多餘的念頭,只想說在便利商店前留個自拍照,就繼續往阿姆斯特丹火車站方向走過去了,反而現在回頭再看很有感覺。
這是 2006 年在荷蘭的一趟自助旅行,還記得那天打算前往羊角村,在旅社用過早餐後,前往火車站跟伙伴會合的路上經過這家天天經過的便利商店(那個 ah 也有開大面積的超市,這個 ah to go 是便利商店系列。如果不趕時間的時候要買東西,還是乖乖走去超市買比較便宜,時間就是金錢 ^^;)
剛剛我一看到這張照片的第一個念頭就是:「你還被框在那邊做什麼?阿!帶走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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